同有科技: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27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
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泽湘先生的通知,周泽湘先生 8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8 月 27 日,周泽湘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0.03%。
周泽湘先生已于 7 月 2 日至 7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份 34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7 月 16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截至目前,周泽湘先生共增持公司股
份 400,000 股。
周泽湘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过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前,周泽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6,551,18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8.80%。
本次增持后,周泽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6,611,18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8.83%。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
展的信心,周泽湘先生作出上述增持决定。
2、增持计划:
周泽湘先生计划于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再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周泽湘先生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本次增
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周泽湘先生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
股票。
4、若后续周泽湘先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