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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5-10-23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 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已实施并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5 年 6 月 19 日;
    2、授予数量:630 万股;
    3、授予人数:46 人;
    4、授予价格:10.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激励对象胡泽志、杨世栋自愿放弃
认购其对应的全部股票,授予对象由 48 人减少至 46 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周泽湘     董事长、总经理          180              28.57%           0.90%
           副总经理、董事会
  沈晶                              144              22.86%           0.72%
                 秘书
  罗华      董事、副总经理           72              11.43%           0.3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234              37.14%           1.17%
  (技术)人员(43 人)
             合计                       630              100%             3.14%

    7、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 年。
    8、锁定期、解锁期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次解锁                                                              30%
                      易日至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次解锁                                                              30%
                      易日至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次解锁                                                              40%
                      易日至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5]第 1-00206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认为:
    截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周泽湘、沈晶、罗华等 46 位股东
缴纳的人民币 65,520,0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6,300,000.00
元,资本公积 59,220,000.00 元。
    截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700,000.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 200,700,000.00 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159,677    45.35%    6,300,000      94,459,677    47.07%
高管锁定股         88,159,677    45.35%               -   88,159,677    43.93%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6,300,000       6,300,000        3.1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240,323    54.65%               - 106,240,323     52.93%
股份总数          194,400,000   100.00%    6,300,000 200,700,000       100.00%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9,440 万股增加至 20,070 万股,
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20,070 万股摊薄计算,2014 年度每股收
益为 0.13 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