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10-27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内
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8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5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2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 35,802,33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197,670.00 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由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2012)中磊
验 A 字 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NetStor 产品产能扩大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投资,共使用募集资金
13,457.4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76.50 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节余募集资金(含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利息收入
总额 金额 利息收入)
总额
NetStor 产品产能扩大项目 6,445 6,445 4,910.27 371.21 1,905.9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97 4,797 4,510.50 184.05 470.55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930 3,930 4,036.69 106.69 0.00
合计 15,172 15,172 13,457.46 661.96 2,376.50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NetStor 产品产能扩大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4,910.27 万元,累计投入
比例为 76.19%,结余募集资金 1,534.73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结余资金占承
诺总投资的比例为 23.81%,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
秉承谨慎、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公司近年来又通过
获得的发改委等政府项目支持资金购置了部分生产研发设备;在确保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改进了产品工艺,尽量对已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已有
设备使用效率,因此节约了部分募投项目设备购置成本,从而节约了募投项目实
际总投资。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4,510.50 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
94.03%,节约募集资金 286.5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结余资金占承诺总投资的
比例为 5.97%,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秉承谨慎、合理、
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
节约了少量募投项目设备购置成本,从而节约了募投项目实际总投资。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2,376.50 万元(含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利息收入)及募集
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等。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
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
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
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有科技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发
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平安证券同意同有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及将节余资金 2,376.50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