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1-16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独立
董事王永滨先生因事无法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滨先生辞职的的相关事
项。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13]1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
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其所在单位的要求,王永滨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永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
王永滨先生的辞职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永滨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名唐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布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唐宏先生:男,中国国籍,1967 年 10 月生,工学博士。1988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军队某研究所,历任助工、工程师、高工、研究员,2015 年 6
月起退休。
唐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唐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