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完成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6-05-27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完成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佟易虹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佟易虹先生于 5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 万股。
公司于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中披露,因
个人资金需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公司董事佟易虹先生、杨永松
先生、罗华先生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 万股、500 万股、
50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罗华先生的减持计划
均已执行完毕。
佟易虹先生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佟易虹 大宗交易 2016/5/27 52.69 500,000 0.24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含通过资管计划增持股份) (含通过资管计划增持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佟易虹 32,551,571 16.22% 32,051,571 15.97%
份
其中:无限
5,512,893 2.75% 5,012,893 2.50%
售条件股份
有限
27,038,678 13.47% 27,038,678 13.47%
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佟易虹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佟易虹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为 15.97%,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佟易虹先生减持股份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