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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2016-12-23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兼财务总监沈晶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继续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对沈晶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晶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2,202,364 股。沈晶女士仍
将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

    公司股东沈晶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股份的 50%;(3)自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新增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沈晶女士还承诺:(1)在
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经公司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决定聘任方一夫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
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方一夫先生简历

    方一夫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2006年至2009年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北京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师;2009
年至2014年,就职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5年至2016
年5月,就职于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一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