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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7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
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先生
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沈晶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
责。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
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用账户已销户,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编制和审核2016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2016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
计机构。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监事仅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
酬。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