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7-19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5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
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佟易虹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佟易虹先生 7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7 年 7 月 19 日,佟易虹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21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0.05%。
本次增持前,佟易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7,308,29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98%。本次增持后,佟易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7,520,29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03%。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佟易虹先生作出上
述增持决定。
2、增持计划
自本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佟易虹先生不排除未来继续通过合法合规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佟易虹先生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本次增
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佟易虹先生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大股东及
其他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保持关注,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
票。
4、本次股份增持的比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若后续佟易虹先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