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调整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9-3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调整事项
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现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第一大股东周泽湘先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调整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
董事周泽湘先生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预案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调整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调整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东红 唐宏 陈守忠
签字日期: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