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7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以银行实际审批的
最终结果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
办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忆恒创源”)签订
日常经营协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周泽湘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表决。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