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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接
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晶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沈晶女士 2 月 5 日、2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本次增持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有数量                 数量        持有数量
                                          比例                                 比例

  沈晶        2018/2/5     12,625,364    3.00%      77,000      12,702,364    3.02%

  沈晶        2018/2/6     12,702,364    3.02%     300,000      13,002,364    3.09%


     2018 年以来,截至目前沈晶女士共计增持公司股份 800,000 股(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

     沈晶女士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过公司股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作出上述增持决定。

     2、增持计划

     自本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沈晶女士不排除未来继续通过合法合规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沈晶女士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本次增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沈晶女士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
公司股票。
    4、本次股份增持的比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若后续沈晶女士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