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24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以书
面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
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8 日,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6 个月。除延长有效
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周泽湘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表决。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8 日,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6
个月。除此之外,授权内容和范围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