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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2018-05-24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召
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8 日,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
    鉴于上述情况,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决议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6 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6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
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案尚需
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