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
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目前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如
本协议能顺利实施和推进,将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预计对以后年度经营业
绩产生较积极的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
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 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了推动中国存储产业自主可控发展的进程及存储技术的变革,加速云计算、
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应用领域技术开拓,2018 年 7 月 10 日,北京同有飞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有科技”或“公司”)和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飞腾”)、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麒麟”)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自主可控、
闪存、云计算领域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国产芯片设计的领军企业,由中国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天津滨海新区政府等共同出资设立。主要
致力于高性能、低功耗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为用户提供安
全可靠、高性能、低功耗的 CPU、ASIC、SoC 等芯片产品、IP 产品以及基于这些
产品的系统级解决方案。现已建设了一支国产通用处理器研制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涵盖了处理器体系结构设计、处理器验证、处理器物理设计、板级设计、固件设
计、技术支持等各个环节。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6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集成、生产、测试和销售;计
算机软件设计、开发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和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
统工程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国产自主可控操作系统的领军企业,是在中国
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国防科技大学和天津市政府等发起下成立的国有控股高科技
信息技术企业,拥有国防科大授权“麒麟”、“银河麒麟”、“KYLIN”商标及知识
产权。主要面向国产 CPU 平台以及以 X86 为代表的国际主流 CPU 平台研制国产自
主可控的银河麒麟操作系统、银河麒麟云、银河麒麟大数据平台管理系统及其衍
生产品,在操作系统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银河麒麟操作系统及相关衍生产品已
成功应用于国防、政务、电力、金融、能源、教育等行业,基于银河麒麟操作系
统和飞腾 CPU 的自主可控产品及方案已经成为我国自主安全可控信息系统的核
心技术应用。
法定代表人:王定健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工程技术验证及咨询服务;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咨询服
务;软件评测;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关联关系: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审批程序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
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同有科技与天津飞腾,天津麒麟在自主可控、闪存、云计算领域达成深度战
略合作,主要内容如下:
1、三方在新技术研发层面,成立自主可控联合创新实验室,发挥各自在存
储、芯片、操作系统等方面的优势,提供充分的技术资源和设备,共同攻克基于
NVMe,SCM 构建自主可控全闪存系统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共同推动自主可控技术、
产品、方案和生态圈的建设。
2、三方在产品技术层面,基于验证的关键技术,共同推进自主可控全闪存
系统的产品化过程,以打造新一代的自主可控全闪存存储产品。
3、三方在解决方案层面,基于自主可控存储产品,协同上下游产业资源共
建云计算解决方案,满足快速发展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的需求。
4、三方进行生态共建合作,对合作产品提供充分技术支持,在自主可控领
域,联手开拓市场,协同开展品牌市场宣传及营销活动。
5、三方合作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止,共 3 年。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的,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
除合作关系。双方均未发出解除合作关系通知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2 年。再次到
期的,依此类推。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如本协议能顺利实施和推进,将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预计
对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积极的影响。
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同有科技是中国企业级存储的领先企业,是中国唯一上市的专业存储厂商。
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为中国国产芯片
设计和国产自主可控操作系统的领军企业,技术研发能力突出。本协议的签署,
有助于各方充分挖掘并发挥各自核心资源和优势,在存储系统、芯片和操作系统
这三个高科技领域,形成优势互补。各方将不断通过联合开发、知识产权授权等
方式进行紧密合作,打造全新自主可控全闪存存储产品,建设基于自主可控存储
产品的云计算解决方案。此次合作有利于同有科技提升在高端存储技术领域的自
主可控能力,全面推动高端存储系统的国产化进程,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同
有科技将协同上下游产业资源,借助与上下游的整合、合作,布局产业链的关键
环节,加速推进建立自主可控存储生态链。
四、 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
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
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3、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
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计划。
五、 备查文件
三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