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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
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
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沈晶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申请并购贷
款金额 13,920 万元整,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
村担保”)提供保证担保,用于支付公司收购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鸿秦科技”)100%股权的部分并购款。公司以公司名下位于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1 至 4 层 101(不动产证号为: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73537 号)及北
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土地证号为:京海国用(2015 转)第 00096 号)的
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配合公司收购鸿秦科技 100%股权事项,有利于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
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
成损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
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
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鸿秦科技就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向中关村担
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配合公司收购鸿秦科技
100%股权事项,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且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向担保公司
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泽湘先生就公司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自
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