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8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有科技”)接到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杨永松先生的减持股份告知函,杨永松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北京中海绿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中海绿色”)、北京中海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海盈创”)
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654.89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56%,为
上市公司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促进公司进一步深化产业布局,加快公司战略落
地。
杨永松先生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
减持股数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公司总股本
(股)
(元/股) 的比例
2019-9-5 8.86 1,349,300 0.2958%
大宗交易
杨永松 2019-9-10 9.24 5,199,696 1.1398%
合计 - - 6,548,996 1.4356%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609,329 13.94% 57,060,333 12.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杨永松 15,902,332 3.49% 9,353,336 2.05%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706,997 10.46% 47,706,997 10.4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杨永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在
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本次减持完毕后,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闪存、分布式等技术日益成为促进 5G、人工智能等新兴应用快速推广的重
要基础之一,也成为了突破国外核心技术壁垒、实现自主可控的关键环节之一。
基于多年来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和对市场环境的敏锐洞察,近年来公司始终聚焦
“自主可控、闪存、云计算”战略,内生外延持续深化产业布局,不断向产业链
上下游延伸,打造自主可控存储全产业链生态圈。
中海绿色和中海盈创拥有雄厚的资金和丰富的优质产业资源,依托国有股东
优势,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积极投资集成电路、芯片、核心控制器等产业链
上下游企业。基于对公司所处行业重要性的把握、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未来
市场空间的积极预期,中海绿色和中海盈创受让杨永松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份,入股同有科技。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深入推进公司产业整合布局,加
快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双方将以此次股权转让
为契机,围绕自主可控进一步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和技术合作,实现产融结合、
资源共享、共赢互惠。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借助国有资本引导带动作用,加速推进
存储产业链的纵向整合和产业规模的横向扩展,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1、杨永松先生减持股份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