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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11-05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杨永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57,060,3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51%)的股东杨永松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4,561,76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杨永松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杨永松先生系公司董事,现持有公司股份 57,060,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2.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人姓名:杨永松。

    2、减持目的:偿还股权质押借款及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方式取
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561,767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杨永松先生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

    杨永松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限售承诺:(1)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永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杨永松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杨永松先生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杨永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在
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杨永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