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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周泽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罗华先生、仇悦先生、

杨建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方一夫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唐   宏                  陈守忠                    王永滨




                                       签字日期: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