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红)2020-04-2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东红)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相关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参与表决
或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19
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
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会
议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2019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向担
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关联自
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 2018 年度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8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未达行权
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
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投资入伙海淀军民融合基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同有飞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向董事会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
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
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
权益。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
法规,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
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因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委
员会委员职务。感谢公司一直以来的关怀,并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
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东红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