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
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
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
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 年度,公司给予大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 70 万元
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起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
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
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01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42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
计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
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和行业自律处分。
6、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青
谢青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从事审计工作 20 多
年,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7 年。具有证券业务服务能力,先后参与承办过中铝
国际、青青稞酒、瑞茂通、国海证券、中色股份、焦作万方、中矿资源等数十家
客户的 IPO、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谢青先生目前兼任广东宏
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辛玉洁
辛玉洁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审计工作 20 多年,加入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 7 年。具有证券业务服务能力,先后参与承办过中铝国际、青青稞酒、
同有科技、焦作万方、时代奥视等数多家客户的 IPO、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工作。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
人,具有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以上从业经历。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
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7、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70 万元,较上一期增加 13 万元(公司重组审计范围扩大)。审
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
员会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和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信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
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信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6、《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