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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2020-05-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第 1-0200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 fied Public Accountan 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 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第 1-02007 号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

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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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 fied Public Accountan 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 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            青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辛玉洁




                                                                                           二○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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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建利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8 号)核准,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 34,800 万元

人民币。截止 2020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3,694,526.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229,599,956.94 元,扣除本次支付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 12,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 217,599,956.94 元。

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1,132.08 元后,再加上可抵扣的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

679,245.28 元,共计 216,798,070.1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3,694,526.00 元,增加资本

公积人民币 193,103,544.1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046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及标

  的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3,200.00                      23,200.00

 2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3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3,600.00                    3,600.00

 4       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                       2,000.00                    2,000.00

合计                                                  34,800.00                      34,800.00

        若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则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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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部分应由上市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募集资金使用需求进度不一致,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拟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投

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3,200.00              21,760.00
合计                                                        23,200.00              21,760.00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未达 34,800 万元,除上述置换安排外,其他前期投入的

自有资金不再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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