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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62,967,1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12%)的股东佟易
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2,498,6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4%)的股东
杨永松先生各自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98,71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即两人减持合计不超过 9,597,42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佟易虹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62,967,119            13.12%

   杨永松              持股 5%以上股东        52,498,633            10.94%

   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减持目的
           不超过(股)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个 人 资金
佟易虹      4,798,712         1%                            本公告披露日
                                         得的股份及发行上                    集中竞价或              需要
                                                            起 15 个交易日                市场价格
                                         市后以利润分配方                    大宗交易                个 人 资金
杨永松      4,798,712         1%                            后的 6 个月内
                                         式取得的股份                                                需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
             承诺一致

                 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限售承诺:(1)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永松先生
             未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