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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先生召
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方一夫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
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2 月 25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 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