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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5-27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5 月 31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1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4.77 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90 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同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1-014)。
    5、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5 日;
    3、授予价格:4.77 元/股;
    4、授予数量:810 万股;
    5、授予人数:90 人;
    6、实际授予数量、人数与拟授予数量、人数存在差异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4 人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
5 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9 人调整为 9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50 万股
调整为 810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确定的人员。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占首次授予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首次授予
      姓名               职务                                         公告日总股
                                        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周泽湘         董事长、总经理           100          12.35%        0.21%
                   董事、董事会秘书、
     方一夫                                  35            4.32%        0.07%
                       财务总监
      仇悦             副总经理              20            2.47%        0.0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55          80.86%        1.36%
             (87 人)
             合计(90 人)                   810          100.00%       1.6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
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周泽湘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长兼总经理,除此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40%
  解除限售期       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30%
  解除限售期       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30%
  解除限售期       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9、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由激励对象所属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共同决定,
具体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等级               A             B+               B             C              D
     分数段      90分以上     80~90分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5%        70%            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不一致性的说
明
     公司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9 人调整为 90 人,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50 万股调整为 810 万股,放弃部分权益作废。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事项外,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1-0006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 90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货
币出资人民币 38,637,0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8,1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30,537,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487,971,230.00 元,实收股本人民币 487,971,230.00 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214,182     27.97%   8,100,000   142,314,182    29.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5,657,048    72.03%       0        345,657,048        70.84%
三、股份总数         479,871,230    100.00% 8,100,000     487,971,230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照最新的公司总股本 487,971,230 股摊
薄计算,公司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0764 元/股。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