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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
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进“同有科技存储系统及 SSD 研发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一期”建设,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南同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申请 3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湖南同有以其
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在其在建工程符合抵押条件时追加抵押担保。

    公司本次拟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5%,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泽湘
    4、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20 日
    5、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
楼 G0552 室
    6、经营范围: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信息科技技术、软件的开发;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信息安全设
备制造(限分支机构);数据中心产品与系统的销售;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
    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
    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同有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11.44                      10,026.51
    负债总额                                      6,001.74                       5,495.2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6,001.74                       5,462.09
    净资产                                          -90.30                       4,531.28
    营业收入                                        888.90                       2,039.96
    利润总额                                       -156.71                        -773.16
    净利润                                          -90.30                        -439.43

           9、湖南同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2、债务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3 亿元
           4、借款期限:96 个月
           5、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湖南同有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提供抵押担保,并在其在建工程符合抵押条件时追加抵押担保。
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的    是否存在抵押、质押
              权属证书编号         住所              面积
  名称                                                             价值      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湘(2020)长沙
                              高新区旺龙路与望    37,294.86    2,808.3 万
  土地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安路交汇处西南角     平方米          元
               0368160 号
           6、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3 亿元
           7、担保期限:(1)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3)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以上贷款及担保、抵押计划是公司及湖南同有与建设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
预案,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以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为准。公司董
事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银行贷款,
是为了满足“同有科技存储系统及 SSD 研发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建设的资金
需要,有利于保证项目按计划投产,达成预期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湖南
同有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偿还担保对应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有利于保证湖南同有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且本次担保系对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
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并提供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主要是保证“同有
科技存储系统及 SSD 研发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建设所需,有利于项目建设的
有序推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湖南同有以其拥
有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要求。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4.392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9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39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81%。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