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同有科技 (300302)
  • 19.80
  • -0.07
  • -0.35%
2025-03-10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泽湘先生就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为支持公司业
务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充分
的偿债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行为和情况。周泽湘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泽湘先生就公司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
公司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等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向北京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为支持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符合
公司长远利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
使用,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
周泽湘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知识产权融资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与中国技
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等业务,主要是为满足日
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鸿秦科技知识产权融资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风险
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要求。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知识产权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唐   宏                  陈守忠                    王永滨




                                         签字日期:2023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