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永松)2023-03-2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有科技
股票代码:3003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永松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永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通过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主动减持、被动稀释等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 5%
同有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杨永松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5********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3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311.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27%。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信
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主动减持、被动稀释等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 5%,故按照《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
减持的原因是满足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是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
行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
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的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永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260,029 股,占当时总股本的 13.65%,
经过历次减持、被动稀释等变动后,目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为 41,902,61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8.65%,累计变动比例为 5.0000%。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变动数量 当时公司总股 变动比例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备注
名称 (万股) 本(万股) (占当时总股本)
2019.9.10 大宗交易 -519.9696 45,617.6704 -1.1398% -
2019.11.27-
集中竞价 -456.1700 45,617.6704 -1.0000%
2019.11.29
因募集配套资金而稀
2020.5.12 被动稀释 47,987.1230 -0.5682%
释
2020.7.20-
集中竞价 -479.8719 47,987.1230 -1.0000%
2020.8.10
2020.12.21-
集中竞价 -268.3300 47,987.1230 -0.5592%
2021.3.23
杨 永
因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松 2021.5.31 被动稀释 48,797.1230 -0.1557%
予登记上市而稀释
因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2022.5.24 被动稀释 48,939.1230 -0.0268%
予登记上市而稀释
因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2022.9.29 被动增持 48,878.3798 0.0114%
回购注销而被动增持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2022.11.18 被动增持 48,452.5798 0.0809%
销而被动增持
2023.3.20-
集中竞价 -311.4000 48,452.5798 -0.6427%
2023.3.24
合计 -2,035.7415 - -5.0000% -
注:表中变动比例保留 4 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
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亦不存在股票质押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入同有科技股票的行为,在前
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比例(%)
2023.3.20 850,000 8.73 0.18
2023.3.21 886,000 8.71 0.18
杨永松 集中竞价 2023.3.22 400,000 8.73 0.08
2023.3.23 278,000 8.93 0.06
2023.3.24 700,000 9.29 0.14
合计 3,114,000 - 0.6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永松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2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同有科技办公地点。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永松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24 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市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同有科技 股票代码 300302
信息披露义 务 信 息 披露 义
杨永松 /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股 增加 □ 减少 √ 有 无 一致 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务 信 息 披露 义
人是否为上 市 务 人 是否 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 股 上 市 公司 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 务
人披露前拥 有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 数
持股数量: 62,260,029 股
量及占上市 公
司已发行股 份 持股比例: 13.65%
比例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 动
后,信息披 露 持股数量:41,902,614 股
义务人拥有 权
益的股份数 量 变动数量:20,357,415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0000%
在上市公司 中
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2023 年 3 月 24 日
拥有权益的 股
份变动的时 间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2021 年限制
及方式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 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被动稀释、被动增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 务
人是否拟于 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 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 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 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
际控制人减 持
时是否存在 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 和
股东权益的 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
际控制人减 持
时是否存在 未
清偿其对公 司
的负债,未 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 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
公司利益的 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否需取得 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 批
是 □ 否 □
准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永松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