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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5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9-072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
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将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十
二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
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二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减少资金占用,
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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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德仁      杨鹰彪      王秋潮
                                                     2019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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