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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0-09-30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剑峰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周剑峰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
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
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
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Jingsheng Mechanical & Electrical Co., Ltd.

                                        1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江西路 218 号
    股票上市时间: 2012 年 5 月 11 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晶盛机电
    股票代码: 300316
    法定代表人: 曹建伟
    董事会秘书: 陆晓雯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创智一号 2 号楼
    邮政编码: 310023
    联系电话: 0571-88317398
    传真: 0571-89900293
    互联网地址:http://www.jsjd.cc/
    电子信箱:jsjd@jsjd.cc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剑峰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周剑峰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 年起在浙江天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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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主要从事证券和资本市场法律业务,现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
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 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二)征集时间:2020 年 10 月 13 日-16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
—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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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
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创智一号 2 号楼
    收件人:周剑峰
    电话:0571-88317398
    传真:0571-89900293
    邮政编码:31002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字样。
    4、由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
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
有效:
    ①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4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 周剑峰
                                                        2020 年 9 月 30 日




                                      5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
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
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剑峰先生作
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
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表决权。
    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0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委托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票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
及/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或相应的表决事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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