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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1-035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5,689,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3,568,064.14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决议,公司拟回
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25,970股,若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不变即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
分配总额。
    2、2021年6月24日,公司办理完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
持有的125,97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285,689,364股变更为
1,285,563,394股。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5,563,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173,551,058.19元。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详见2021年6月25日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



                                     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5,563,39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1.2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
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2
      1            08*****269             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01*****119                           邱敏秀
      3            01*****285                           曹建伟
      4            01*****932                           毛全林
      5            00*****535                             何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8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6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事项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从 15.41 元/股调整为 15.275
元/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为准)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创智一号2号楼
    咨询联系人:季仕才
    咨询电话:0571-88317398
    咨询传真:0571-89900293

    八、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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