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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4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3-009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3 人,代表股份数量 863,213,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588%。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 724,615,37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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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6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0 人,代表股份
数量 138,597,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04%。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63 人,代表股份数量 138,606,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1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
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建伟先生、邱敏秀女士、何俊先
生、毛全林先生、朱亮先生、周子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曹建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62,010,886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86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7,404,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1325%。
    2、选举邱敏秀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62,578,309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2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7,971,6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5419%。
    3、选举何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61,901,131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84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7,294,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533%。
    4、选举毛全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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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32,704,428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6.46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097,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77.9889%。
    5、选举朱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13,989,653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4.2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382,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64.4868%。
    6、选举周子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44,832,709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7.87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26,0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86.7390%。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骏先生、傅颀女士、庞保平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赵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63,213,328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8,606,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
    2、选举傅颀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62,075,355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86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7,468,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1790%。
    3、选举庞保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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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63,213,328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8,606,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世伦先生、李伟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选举李世伦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47,890,906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8.2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284,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88.9454%。
    2、选举李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62,954,130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8,347,4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13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 果为 :同 意 863,213,328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8,606,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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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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