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8-138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16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召集方式和参加表决人数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琼主持,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
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
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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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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