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5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9-162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 14 时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俞信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李琼、杨忠东、童惠芬,副
总裁王江波、LIPENG、王建民、财务负责人姬小燕、董事会秘书连程杰列席了本次会
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 《关于资产出售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
案》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将终止
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项目和非制冷红外成像传感器项目,并将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等合
计 177,207,395.19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主营核心业务发展需要和偿还银行贷款等,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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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
见。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0 年 01 月 09 日下午 14:30 在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 号华灿
光电(浙江)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 8 号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灿光电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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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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