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0]518Z006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8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 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Tel:+86 010-6600139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0]518Z0066 号 华灿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 2019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灿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灿光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19 年 3 月修订)”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华灿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灿光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THE POWER OF BEI NG UNDERSTOOD AUDIT | TA X | CONS ULTING 1 RSM China CPA LLP is a member of the RSM network and trades as RSM. RSM is the trading name used by the members of the RSM network. Each member of the RSM network is an independent accounting and consulting firm which practices in its own right. The RSM network is not itself a separate legal entity in any jurisdiction.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 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Tel:+86 010-66001391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灿光电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华灿光电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新华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敏 2020 年 4 月 2 日 THE POWER OF BEI NG UNDERSTOOD AUDIT | TA X | CONS ULTING 2 RSM China CPA LLP is a member of the RSM network and trades as RSM. RSM is the trading name used by the members of the RSM network. Each member of the RSM network is an independent accounting and consulting firm which practices in its own right. The RSM network is not itself a separate legal entity in any jurisdiction.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19 年 3 月修订)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327]号)”文《关于核准华灿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 套募集资金的批复》核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 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87,000,000.00 元。华灿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7,346,93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0.78 元,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6,999,970.08 元,扣除支付上市发行相关费用(含税)后的 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999,970.08 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 2-00029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187,339.44 元,累 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合计 235,951.18 元。2019 年本报告期内,公司义乌和谐芯光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 36,672,304.51 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募投项目,其中:支付项目支出 36,659,361.96 元; 3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支付银行手续费 12,942.55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00.00 元,该次募集资金账 户在报告期内结算银行利息 162,914.48 元,2019 年 12 月收到归还已投入募集资金 37,184,881.4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2,233,463.2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制定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 我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监管协议:本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武 汉经济开发区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与子公司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账 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8112001012600426591 40,090,354.77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建设银行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42050125813600000909 32,134,226.4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 322000633018018039072 8,482.57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 322000633018018039300 399.47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合计 72,233,463.22 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实现新的战略目标,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出售的议案》, 公司及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拟向天津海华新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华新”)出售合计持有的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谐光电”)100%股权,经双方协商,和谐光电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6,000 万 元,由交易对方天津海华新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浙江子公司与交易对 方签署《关于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转让协议” ) ,并由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出售的标的和谐光电为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体,标的和谐光电股权转让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和谐光电及其子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归还已经使 用的募集资金。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 根据稳 健经营的原则,公司已终止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项目和非制冷红外成像传感器项目,并 将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等合计 177,207,395.19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核心业务发展需要和偿还银行贷款等,优化资产结 构和资源配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5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6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7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67.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 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 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18.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 用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总 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 度 ( %) 诺投资总额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1) (2) (3)=(2)/ (1)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精度单芯片陀螺 项目已终止并出售相关 否 8,000.00 7,500.00 3,063.36 3,114.76 41.53% 2021年9月30日 不适 用 仪项目 子公司 2、非制冷红外成像传 项目已终止并出售相关 否 10,700.00 10,200.00 603.87 603.97 5.92% 2021年9月30日 不适 用 感器项目 子公司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700.00 17,700.00 3,667.23 3,718.73 合计 — 18,700.00 17,700.00 3,667.23 3,718.73 — — — — 为实现新的战略目标,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出售的议案》,公司及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拟向天津海华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华新”)出售合计持有 的和谐光电100%股权,经双方协商,和谐光电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6,000万元,由交易对方天津海华新 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浙江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转让协议”),并由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的标的和谐光电为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体,标的和谐光电股权 将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和谐光电及其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3日归还已经使用的募集资金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根据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 将终止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项目和非制冷红外成像传感器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 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长远利益。2018年9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8亿元,公司于2019年 1月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8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月9日,公 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00万元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9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10,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出售终止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拟将终止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项目和非制冷红外成像传感器 项目,并将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等合计177,207,395.19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0年1月1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0年1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前已 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0,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