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编号:2020-04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0年0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4月23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4月2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4月23日上 午09:15至2020年04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33号华灿光电(浙江)有 限公司科研楼二楼8号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俞信华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719,616,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892%。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1,886,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7,730,56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404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授权代表以外)共计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7,559,60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11.67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聘请的国浩律 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19,496,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983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39,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059%;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 份 的 0.0941%; 弃权0 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 东所 持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的 0.0000%。 2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9,49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9827%;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7%;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3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024%;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941%;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三、《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19,49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9827%;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7%;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3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024%;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941%;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四、《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9,492,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827%;反对 1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7%;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3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024%;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941%;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五、《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19,49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9827%;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7%;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3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3 表决权股份的99.9024%;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941%;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49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27%;反对 12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7%;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27,435,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9024%;反对 1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941%;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35%。 七、《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986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八、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8.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8.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8.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8.0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8.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8.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8.07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6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8.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8.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7 二以上同意通过。 8.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二、《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10 十六、《关于制定<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七、《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49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27%;反对 12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67%;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3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024%;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941%;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十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11 十九、《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二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二十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9,522,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69% ; 反 对 9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0125%;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27,465,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5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706%;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5%。 关联股东刘榕已回避表决。 二十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 关于选举周福云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8,366,2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714%。 1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3,222,65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422%。 本议案表决通过,周福云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02 关于选举俞信华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928,838,120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29.07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585,17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24%。 本议案表决通过,俞信华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03 关于选举周建会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928,832,720 股 ,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29.0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579,77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482%。 本议案表决通过,周建会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04 关于选举吴龙驹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733,3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34,737,71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167%。 本议案表决通过,吴龙驹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01 关于选举韩洪灵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6,693,95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6,782,67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9%。 本议案表决通过,韩洪灵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02 关于选举林金桐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6,693,95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2%。 1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6,782,67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9%。 本议案表决通过,林金桐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03 关于选举钟瑞庆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6,693,95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6,782,67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9%。 本议案表决通过,钟瑞庆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的议案》 24.01 关于选举杨忠东为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4,519,79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8,950,18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059%。 本议案表决通过,杨忠东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4.02 关于选举黄发连为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8,868,11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615,17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759%。 本议案表决通过,黄发连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苗晨、王博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召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浩律 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14 五、备查文件 1、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3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