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2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04 月 19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04 月 23 日 16:30 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俞信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李琼、杨忠东、黄发连,副
总裁王江波、LIPENG、王建民、财务总监李旭辉、董事会秘书连程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俞信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各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其组成成员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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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韩洪灵 俞信华、周建会
审计委员会 韩洪灵 周建会、吴龙驹
提名委员会 钟瑞庆 俞信华、周建会
战略委员会 周建会 俞信华、林金桐、周福云、吴龙驹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建会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连程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1929003
联系传真:027-81929091-9003
电子邮箱:zq@hcsemitek.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223
同意聘任吴龙驹先生、王江波先生、王建民先生、李鹏先生、李旭辉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聘任李旭辉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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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聘任李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王献斌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1929003
联系传真:027-81929091-9003
电子邮箱:zq@hcsemitek.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223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3
附件(简历)
1. 董事长
俞信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材料学专业学
士,长江商学院MBA,现任本公司董事。俞信华先生2006年至2011年担任IDG资本投
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起任爱奇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
2016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俞信华先生目前同时
担任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Newnagy Holdings, Inc董事、Sky Solar
Holdings Co., Ltd董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俞信华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韩洪灵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
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为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博士后联系人,浙江大学 EMBA 中心学术主任、浙江大学 MBA 资本市场 TRACK 学术
主任。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中国
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
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专家工作组成员、浙江高校会计学科发展论坛
秘书长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韩洪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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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钟瑞庆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
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融资与并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汕头大学商学院特聘助理教授;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浙江大学做博士后研究,主要从事民营经济法治化的科研;2007 年 10 月起,
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浙江
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2016 年 3 月起,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融资与并购
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钟瑞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总裁
周建会(JIANHUI ZHOU)先生, 1965 年出生,美国籍。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应用
物理博士。现任公司总裁。曾就职于北京邮电大学、任应用物理讲师职位;曾任职朗讯
科技贝尔实验室,任技术经理职位;ONI Systems,历任研发主管、产品管理副总裁;
Ciena Corporation ,历任产品管理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ComVentures,任投资合
伙人;Broadway Networks, Inc.,任首席执行官;Finisar Corporation,历任亚太区销
售副总裁、全球销售高级副总裁。周建会先生曾获得 1998 年贝尔实验室总裁金奖,拥
有多项美国专利。
周建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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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连程杰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
本科、硕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讲师。现任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任职于义乌工商学院、浙江英特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办主任、浙江子公司总经
理助理。历任行政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连程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 副总裁
吴龙驹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云南大学经济法专科
毕业,长江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吴龙驹先生2002年1月至今担任
蓝晶科技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担任蓝晶科技公司董事。吴龙驹先
生目前同时担任云南蓝晶科技总经理、深圳市蓝晶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玉溪红
塔区兴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目前,吴龙驹先生持有公司 13,998,907 股份,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7、副总裁
王江波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亚历桑那州立大
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灿光
电(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美国亚历桑那州立大学研究员,美国 PhllipsLumil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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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公司高级开发研究员。王江波先生于 2010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研发部经理。
截至目前,王江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 副总裁
李鹏(LI PENG)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美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现任
公司副总裁,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就职于新加坡 NIANT
Technology,美国 Uniroyalopto,乔治亚理工学院,任研究员职位。2014 年至 2019
年任职公司外延首席科学家,苏州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鹏(LI PENG)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副总裁
王建民先生,1981 年 4 月 1 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在
LED 封装行业和应用行业拥有 16 年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现任公司副总裁。2004 年
至 2009 年任职于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2010 年至 2016 年任东山精密
LED 事业部董事/总经理、2017 年至 2018 年任米优光电执行总裁、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公司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王建民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副总裁、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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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辉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审计学院经济学
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曾任鼎汉技术集团财务总监、
安凯特电缆中国区 CFO。李旭辉先生于 2020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
截至目前,李旭辉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 证券事务代表
李琼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中南民族大学工商
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李琼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表兼综合事务部总
监。李琼女士于 2005 年 10 月起加入本公司,历任销售主管、总裁办秘书、董事会秘
书助理,现任行政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李琼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内审负责人
王献斌先生, 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国际会计专
业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王献斌先生曾担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经理、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内审总监等职务,于 2020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
截至目前,王献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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