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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6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预计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 35 亿元相应最高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灿
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120,000 万元(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
的展期或续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述担保的进展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保证
合同》,约定公司为浙江子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保。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9日
     3、注册资本:135,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33号
     5、法定代表人:周福云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材料、电子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
LED芯片的设计、制造、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蓝宝石加工技术研发;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经营情况:于2014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现已正式运营。
     9、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单元:万元)
序
         项目/报告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0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号
 a         资产总额                       522,037.45                       509,265.30
 b         负债总额                       418,753.72                       410,610.71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1,391.98                       178,062.16
b2       流动负债总额                     282,575.58                       275,934.83
 c          净资产                        103,283.73                        98,654.59
 d         营业收入                       174,041.81                        28,617.88
 e         利润总额                        -52,769.98                        -5,114.77
 f          净利润                         -45,488.19                        -4,629.14

     上述子公司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子公司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二)保证人: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四)保证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担保范围:融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等,为实
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七)保证期间:融资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担保方式:由公司在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0 年 07 月 09 日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3,963.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9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
的实际担保余额为项目贷款担保人民币 134,670.6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人民币
139,293.17 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项目贷款担保人民币 0 万元、流
动资金贷款担保人民币 5,362.60 万元(含复合担保余额)。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