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103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09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因本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
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时间。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09 日 17: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俞信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监事李琼、杨忠东、祝
文君,副总裁王江波、LIPENG、王建民、财务总监李旭辉、董事会秘书连程杰
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 华 灿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257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在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
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
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
量的 70%。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