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3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1 月 23 日、2021 年 02 月 19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合计 35 亿元相应最高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为 2 亿元。其中为全资子
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日常经营性流动资
金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100,000 万元(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
展期或续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 年 0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子公司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述担保的进展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苏州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的 27,500 万元授信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浦发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4、保证金额:人民币 27,5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
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
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8、担保方式:由公司在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20,785.6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5.9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
担保余额为项目贷款担保人民 118,323.99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人民币 102,461.63 万元,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项目贷款担保人民币 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人民币
2,526.63 万元(含复合担保余额)。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