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4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6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03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因本次审议事项
紧急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知时间事前已征得全体
董事同意。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03 月 24 日 16 时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俞信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李琼、杨忠东、祝文君,副
总裁王江波、LIPENG、王建民、财务负责人李旭辉、董事会秘书连程杰列席了本次会
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共涉及公司拟向其授
予的 3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1
年 0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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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25 名调整为 323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244.83 万股调整为 2,210.83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801.70 万股调整为 1,768.7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443.13 万股调整为 442.1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周建会先生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
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 0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03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
授予 323 名激励对象 1,76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董事周建会先生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
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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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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