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创业板信息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华灿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 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327]号),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87,000,000.00 元。公司向特定投资者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46,936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10.78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6,999,970.08 元,扣除支付上 市发行相 关费用 人民 币 10,000,000.00 元(含 税)后 ,实际 募集资 金净 额为人 民币 176,999,970.08 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 2-00029 号验资报告。以下称本次募集资金为“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 号),核准本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075,0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3 元,申购股 5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93.1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 税)、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7,088,919.96 元 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482,911,073.1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3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65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管理。以下称本次募集资金为“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出售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终止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项目和非制冷红外成像传感 器项目,并将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等合计 17,724.5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该议案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9 日股东 大会审议前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 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724.56 万元后,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清零并完成销户。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募投项目支出 24,592.91 万元(项目支出 24,592.16 万元,支付项目银行手续费 0.75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万元; 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为 16.6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4,053.84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制定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 我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6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管协议:本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武汉经济 开发区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 公司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8112001012600426591 0.00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建设银行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42050125813600000909 0.00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 322000633018018039072 0.00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 322000633018018039300 0.00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0.00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光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 行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 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共 5 家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 5 家银行、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及本次发 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 使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7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127902458010805 452.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571910004610316 0.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1208020029093132991 1,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9550880211902500515 30,003.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384478799357 24,373.0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53010078801600001953 8,224.74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64,053.84 三、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223.35 万元,截止 2020 年 06 月 30 日 报告期内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万元,结算银行利息收入 1.21 万元,支付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17,724.56 万元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并已完成销户。详见附件 1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24,592.91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24,592.16 万元,支付项目银行手续费 0.75 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此发行费用尚未完成置换),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19.72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 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 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 号)(公告编号:2020-120)。 8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2020-109)。 以上,详见附件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为实现新的战略目标,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出售的议案》, 公司及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拟向天津海华新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华新”)出售合计持有的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谐光电”)100%股权,经双方协商,和谐光电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6,000 万 元,由交易对方天津海华新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浙江子公司与交易 对方签署《关于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简称“转让协议”), 并由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 的标的和谐光电为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体,标的和谐光电股权转让。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和谐光电及其子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归还已经使用的募集 资金。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根据稳健 经营的原则,公司已终止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项目和非制冷红外成像传感器项目,并将 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等合计 17,724.5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主营核心业务发展需要和偿还银行贷款等,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9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报告。 附表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10 附表 1: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7,700.00 0.0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18.73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3)= 定可使用状 效益 计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 8,000 2021 年 9 月 项目已终止并出售相关 否 7,500.00 0 3114.76 41.53%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00 30 日 子公司 2.非制冷红外成像传 10,70 2021 年 9 月 项目已终止并出售相关 否 10,200.00 0 603.97 5.92% 不适用 不适用 感器项目 0.00 30 日 子公司 18,7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700.00 0 3718.73 0.00 为实现新的战略目标,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资产出售的议案》,公司及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拟向天津海华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华新”)出售合计持有的和谐光电 100%股权,经双方协商,和谐光电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6,000 万元,由交易对方天津海华新以现金方式支付。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浙江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转让协议”),并由 2019 具体项目)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的标的和谐光电为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体,标的和谐光电 股权将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和谐光电及其子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归还已经使用的募集资金。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市场 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根据稳健经营的原则,公司将终止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项目和非制冷红外成像传感器项目。 1-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 全体股东长远利益。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3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8 亿元,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28 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8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充流动资金情况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8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资产出售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拟将终止高精度单芯片陀螺仪项目和非制冷红外成像传感器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等合计 177,207,395.19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9 日股东大会审议前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77,245,607.28 元,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不适用 1-3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3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2: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48,291.11 24,592.91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592.91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3)= 定可使用状 效益 计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Mini/Micro LED 的研发 120,000.00 118,291.11 24,592.91 24,592.91 20.79 2023 年 5 月 尚未达产 尚未达产 否 与制造项目 2.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 2023 年 12 30,000.00 30,000.00 尚未开始 尚未开始 否 发与制造项目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0,000.00 148,291.11 24,592.91 24,592.91 16.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1-3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19.72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 投入及置换情况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0]518Z0428 号)。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6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4,053.84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