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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9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04 月 02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04 月 12 日 12 时在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 号华灿光电
(浙江)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琼女士主持。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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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请详见公 司同日在 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 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
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各项内容。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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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请详见公 司同日在 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 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
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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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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