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或“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灿光电限售股份持有人持 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48,075,024 股,发行价格为 10.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1,499,999,993.1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7,088,919.96 元(不含税 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911,073.16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市,发行后股本总 额为 1,240,236,453 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240,236,453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其 中,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4 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元/股) (股) (元) (月) 杭州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1 司—子泰新时代精选6号私 10.13 4,244,817 42,999,996.21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2 马雪峰 10.13 8,489,634 85,999,992.42 6 1 核查意见 序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元/股) (股) (元) (月) 凯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10.13 4,244,817 42,999,996.21 6 凯誉1号私募基金 4 冯建庆 10.13 1,776,902 18,000,017.26 6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东共 4 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18,756,17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756,17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51%。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总数 售数量 上市流通量 杭州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泰新 1 4,244,817 4,244,817 4,244,817 时代精选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马雪峰 8,489,634 8,489,634 8,489,634 凯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凯誉 1 号私 3 4,244,817 4,244,817 4,244,817 募基金 4 冯建庆 1,776,902 1,776,902 1,776,902 合计 18,756,170 18,756,170 18,756,170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 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序 承诺 承诺主体 主要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号 名称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 杭州子泰投资管 认购对象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2020年 理有限公司—子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 向特定 泰新时代精选6号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 对象发 私募证券投资基 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 1 行股份 履行完毕 金,凯誉资产管理 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做出的 有限公司—凯誉1 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股份限 号私募基金,冯建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 售承诺 庆,马雪峰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2 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 保情况。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0,708,279 13.76 18,756,170 151,952,109 12.25 其中:高管锁定股 22,633,255 1.82 22,633,255 1.82 首发后限售股 148,075,024 11.94 18,756,170 129,318,854 10.43 二、无限限售条件股份 1,069,528,174 86.24 18,756,170 1,088,284,344 87.75 三、股份总数 1,240,236,453 100.00 1,240,236,453 100.00 注:本表格“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一栏所列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变动后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结 果为准。 五、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华灿光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3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畅 李金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