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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关于部分监事、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吴龙驹、杨忠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关于部分监事、
董事兼 高级 管理 人员 减持 股份 预披 露公 告》 (公 告编 号:2020-111) ,持 有本 公司 股份
13,998,9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8%)的董事、副总裁吴龙驹先生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1,681,6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的监事杨忠东先生分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01 月 05 日-2021 年 07 月 04 日(窗口期不减
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
份,吴龙驹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00,000 股(含 3,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0.31%),杨忠东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0,403 股(含 420,403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38%)。
    2021 年 01 月 19 日,公司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吴龙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 02 月 10 日,公司收到监事杨忠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
知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2 月 10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近日,公司收到吴龙驹先生、杨忠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止
2021 年 07 月 04 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证券账户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减持比例(%)
                                                                    (股)
                                                        股)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1月05日        12.32      550,000      0.0443%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1月11日        11.77       22,800      0.0018%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1月13日        11.62       39,500      0.0032%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1月14日        12.01      237,700      0.0192%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1月15日        11.50      250,000      0.0202%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1月18日        12.43     1,300,000     0.1048%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1月19日        13.30       50,000      0.0040%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2月01日        15.00       50,000      0.0040%

   吴龙驹         集中竞价       2021年02月02日        15.50       50,000      0.0040%

                             合计                                2,550,000     0.2056%

   杨忠东         集中竞价       2021年01月21日        13.52       88,800      0.0072%


   杨忠东         集中竞价       2021年02月03日        15.92       72,100      0.0058%


   杨忠东         集中竞价       2021年02月09日        17.09      184,400      0.0149%


                             合计                                 345,300      0.0278%

   注 1: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注 3:上述减持比例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240,236,453 股为依据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性质         (股)                (%)               (股)             (%)

           有限售条
                          10,499,180          0.9613%          11,448,907         0.9231%
吴龙驹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3,499,727           0.3204%               0                 0
           件流通股

         合计             13,998,907          1.2818%          11,448,907         0.9231%

           有限售条       1,261,210           0.1155%          1,336,314          0.1077%
           件流通股
杨忠东
           无限售条        420,404            0.0385%               0                 0
           件流通股
         合计             1,681,614           0.1540%          1,336,314          0.1077%
    注 1: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导致总股本变动,为便于计算,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
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10 日的总股本 1,092,161,429 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非公开
发行后总股本 1,240,236,453 股为依据计算。
    注 3:吴龙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杨忠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于
2021 年 05 月 06 日离任,离任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吴龙驹先生、杨忠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其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止 2021 年 07 月
04 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3、杨忠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承诺正在履行中。截至公告日,上
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所作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