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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13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0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
与会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
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的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的考虑,为优化资源配置,精简组织结构,
降低管 理成 本,提 高运 营管 理效率 ,公 司 决定 注 销 SEMICON LIGHT (CHINA)
COMPANY LIMITED,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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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审议通过《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
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补充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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