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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12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1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3,623,596.06 元,2021 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
-32,161,475.35 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 289,306,073.08 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防范
潜在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未
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截至2021年年度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经董事会
研究,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利润分配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
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
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
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
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
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
提出的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2021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