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2-04-12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518Z014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2]518Z0142 号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灿光电)2021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2 年 04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审
字[2022]518Z005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灿
光电管理层编制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华灿光电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华
灿光电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灿光电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灿光电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


                                     1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华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此页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518Z0142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新华(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连强



                                   2022 年 04 月 11 日




                                   2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备注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315,624.42              264,413.3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7,856.45                4,103.84

其中:

           材料、废料销售收入                                                       2,653.56                1,481.9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租金、水电费等收入                                                       2,985.92                2,113.75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研发收入                                                                 2,194.23                 508.18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加工检测收入                                                                22.74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856.45                4,103.84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07,767.97              260,309.4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