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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04-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518Z014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6

       附表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518Z0141 号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董事会编制
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灿光电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华灿光电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灿光电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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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灿光电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灿光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518Z0141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新华(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连强



                                   2022 年 04 月 11 日




                                   2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的规定,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575 号
文《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075,0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3 元,股款以
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93.1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
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7,088,919.96 元后,净
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482,911,073.16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518Z0065 号验资报
告。以下称本次募集资金为“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641.87 万元,累计
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 67.81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 138.70 万元。本报
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 80,048.96 万元,直接投
入承诺募投项目 80,048.96 万元(支付项目支出 80,044.22 万元,支付项目银行手续费
4.74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810.12 万元;募
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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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光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
行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
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共 5 家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 5 家银行、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及本次发
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
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127902458010805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571910004610316                          0.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1208020029093132991                        9.8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9550880211902500515                     617.4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384478799357                     16,181.7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53010078801600001953                       0.56
                 合计                                                         16,810.12



    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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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19.72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 号)。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
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专户补流 7,000.00 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构性存款余额 20,000.00 万元,共获得现金管理利息 138.70 万元。该产
品赎回时间略晚于前次董事会决议审议的有效期,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前述未能根据前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进行补充确认。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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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
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
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
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
为 21,447.40 万元,该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1 日

                                      6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148,291.11                                                                  80,048.96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4,641.87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Mini/Micro LED 的研发
                                           120,000.00 118,291.11 77,556.70       102,149.61               86.35   2023 年 5 月    尚未达产   尚未达产        否
与制造项目

2.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
                                            30,000.00   30,000.00   2,492.26       2,492.26                8.31   2023 年 12 月   尚未达产   尚未达产        否
研发与制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0,000.00 148,291.11 80,048.96       104,641.87               70.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7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19.72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入及置换情况               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 号)。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
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补流 7,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构性存款余额 20,000.00 万元,共获得现金管理利息 138.70 万元。该产品赎回

                           时间略晚于前次董事会决议审议的有效期,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前述未能根据前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及时赎回理

                           财产品的情况进行补充确认。


                                                                                     8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810.1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购买

及去向                   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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