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7-15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5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2 年 0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度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 40 亿元相应最高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为 2 亿元。其中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蓝晶”)向金融机构申请日常经营性流动
资金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40,000 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开 之 日止。具体内容 详 见 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22 年 0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近日,公司与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云南蓝晶向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3,740 万元
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34326982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42,100 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许菁麟
6、成立日期:2002 年 1 月 14 日
7、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
8、经营范围:晶体生长设备的开发;蓝宝石晶体的生长、加工、销售。LED 蓝宝石衬底
的研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
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其他须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
按批准的内容和时限进行经营。)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03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129,851.03 138,840.45
b 负债总额 66,366.11 75,595.96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1,733.77 30,729.23
b2 流动负债总额 56,574.97 65,955.53
c 净资产 63,484.92 63,244.49
d 营业收入 51,873.00 11,051.82
e 利润总额 -2,696.95 -325.00
f 净利润 -2,176.65 -240.43
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务人: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
4、 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3,740 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生的最后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保证范围:(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
息(含逾期罚息及挪用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通讯费、
律师代理费等)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主合同解除或被撤销的,保证人应对债务人按主合同约
定应返还的借款本金、应支付的其他费用及支出承担担保责任。(2)若债权为外币,上条所
述债权本金是指在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按照债权人公布的外汇中间价, 将
不同币种债权折算而成的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之和。
8、 生效方式:担保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被担保方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因此被担保方不提供反担保。
本次事项有利于各全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23%;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
人民币 274,953.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78%;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