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88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2 年 0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度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 40 亿元相应最高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为 2 亿元。其中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日常经营
性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160,000 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
或续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6),2022 年 0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授信及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浙江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增
加项目贷款融资,公司为其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本次新增授
信和新增担保额度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前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授信及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2
年 8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
公司为浙江子公司向国开银行申请人民币 1.6 亿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80,45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233 号(自主申报)
5、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29 日
6、法定代表人:许菁麟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325608735R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材料、电子器件、半导体照明
设备、LED 芯片的设计、制造、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蓝宝石加工技术研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 1.经营场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 469 街秀禾
问茶 3 号-175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自主申报),经营范围:半导体材
料、半导体器件、电子材料、电子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LED 芯片的设计、销售;自有房屋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蓝宝石加工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9、关联关系说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09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609,793.78 623,076.91
b 负债总额 247,309.90 254,326.17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2,548.33 140,219.96
b2 流动负债总额 176,377.05 195,117.55
c 净资产 362,483.89 368,750.74
d 营业收入 179,503.35 105,321.44
e 利润总额 8,621.32 6,516.94
f 净利润 8,229.88 6,266.85
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务人: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3、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4、 保证金额:人民币 1.6 亿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①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②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
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④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对主合同
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认可展期无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 保证范围:①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
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
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债权人
承担的除外)等;②债务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8、 生效方式:担保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53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23%;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
为人民币 288,092.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82%;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